近日,西藏自治區民政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發2021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1.02億元,啟動11個邊境縣34個邊境村的農村幸福院建設工程。
記者了解到,農村幸福院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裝修和設施設備配備等,將設置廚房、餐廳、日間照料室、健康保健室、文體活動室等功能室;主要為農村老年人、困難殘疾人等提供健康指導、日間照料、康養康復、定期巡訪、應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服務。
農村幸福院建設工程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明確的“互助養老設施”,列入《“十四五”西藏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當中的民生項目,項目重點面向邊境村,切實解決邊境村村民養老托幼的后顧之憂。
日前,自治區民政廳印發《農村幸福院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堅持先易后難,重點解決日間照料、定期巡視、應急救助、健康生活引導、文體活動等服務。對符合條件、有日托意愿的農村老人和未成年人,做到應入盡入。同時,統籌部署,充分利用村(居)各種閑置設施,整合資源,有力有序推進全區養老服務工作。
西藏農村幸福院可由村“兩委”班子成員、村醫、留守婦女、愛心人士等組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承擔農村幸福院日常運營和服務,也可依托鄉鎮(街道)社工站或引進養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負責農村幸福院的日常運營。農村幸福院收費標準為無償或者低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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