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增強綠色發展動能。近年來,西藏始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利用雪域高原獨特的自然和人文環境,充分挖掘自身生態資源,開發文化和地理優勢。良好的生態環境為西藏以綠色引擎驅動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在高質量發展進程中,西藏積極做好生態保護工作,制訂嚴格的生態保護法規,在現代化建設中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美麗西藏。
在雪域高原,西藏堅持把尊重客觀規律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最大限度發揮自然修復能力,特別注重保護生物多樣性,逐步讓荒山荒灘綠起來、野生動物多起來、自然環境優起來。據《新時代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介紹,截至2024年,西藏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總面積達41.22萬平方公里;根據第二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西藏現有陸生野生脊椎動物1072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46種;2024年,拉薩市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位列第一名;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在優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長期以來,西藏牢記“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的使命,經過不懈奮斗,西藏成為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為了雪域高原的山更青、水更綠、天更藍,西藏制定了嚴格的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為西藏綠色健康發展保駕護航。2023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西藏自治區頒布《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冰川保護條例》,出臺《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貫徹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決定》……黨的十八大以來,西藏環境權利保障法制體系不斷健全,為保障各族人民環境權利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支撐。
西藏最大的價值在生態,最大的責任在生態,最大的潛力也在生態。隨著西藏社會經濟的高質量發展,西藏群眾開始吃上生態飯、旅游飯。
在農牧業方面,西藏由于高海拔、低氧環境使得農業集中在耐寒作物上,在發展過程中,農牧業的發展始終堅持生態環保和高原特色,如青稞、油菜等作物的培育種植;畜牧業則以牦牛、藏羊、藏雞等為主。在不斷發展中,西藏特色農牧業在產量、產值、科技含量、綠色環保等方面均取得了顯著成果……
在文旅建設層面,西藏以山脈、水脈、文脈、古道、寺廟、野生動植物等為經絡,著力推動全域文旅資源串珠成鏈,將文旅產品逐步走向多元化、高端化。2024年,文化產業產值增長22%,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和總花費分別增長16%和15%……西藏百姓在家門口實現了增收致富。
面對即將來臨的“十五五”時期,西藏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守護好“世界屋脊”和“亞洲水塔”。放眼雪域高原,西藏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生態良好,老百姓安居樂業,新時代西藏正以昂揚姿態邁向更加燦爛的明天。(中國西藏網 文/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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