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組在甘孜州調研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立法工作
3月30日至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率工作組,赴甘孜州開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立法調研,并召開座談會聽取相關工作匯報和各方意見建議。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筠隨行調研。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舒大春主持座談會并陪同到部分點位調研,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務副州長鄧立軍參加座談,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關和、州政府副州長何小平陪同調研并參加座談。
調研組實地考察了康定市貢嘎山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瀘定縣黃草坪村退耕還林工作和川藏鐵路瀘定大渡河特大橋建設過程中的環保落實情況。
座談會上,州政府匯報了甘孜州生態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州人大常委會匯報了甘孜州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相關地方立法情況;州級相關部門、康定市相關部門、木格措景區管理局和2名基層人大代表、2名企業代表,分別圍繞調研提綱和《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提出意見建議。
許安標充分肯定甘孜州生態保護工作,高度評價此次調研座談,表示將認真梳理、充分考慮參會人員介紹的工作情況、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修改完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爭取兼顧各方情況,早日完成立法項目,確保該法切實管用、發揮實效。他指出,制定《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該項立法工作,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生態保護、充分發揮法治紅利作用。
舒大春表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制定實施,必將對甘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甘孜人大將深刻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扛起生態保護責任,充分認識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重大意義,繼續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推動區域生態保護,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為構筑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作出積極貢獻。同時,他也希望正在制定中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能夠就適當調整生態紅線、充分考慮涉及地區的民生利益、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支持涉及地區清潔能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作出相關規定,以助力涉及地區更好處理發展和保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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