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疫情社區防控體系 四部門發文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
人民網北京1月24日電 (記者張文婷)為進一步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體系,夯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基層基礎,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印發《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發揮,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
社區防控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環節,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共衛生委員會”)是組織群眾參與做好社區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
對此,《指導意見》明確,公共衛生委員是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在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村(居)民委員會統一管理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公共衛生委員會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協助做好社區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困難家庭成員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鼓勵村(社區)群團組織、社會組織、駐區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公共衛生委員會相關工作機制。
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基本職責包括制定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在衛生健康部門支持、指導下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等工作。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公共衛生委員會應根據基層黨委和政府統一調度做好應急響應,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居民群眾應如何參與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公共衛生委員會聯系服務居民群眾的方式包括一方面廣泛吸收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等機構的醫務人員以及健康指導員、家庭保健員以及退休醫務人員等擔任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另一方面組織居民群眾做好村(社區)環境衛生工作、開展愛國衛生等活動;還應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衛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識普及、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分類宣傳值守等活動。
《指導意見》要求,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建設,密切公共衛生委員會與居民群眾聯系。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疾控部門負責指導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提高其專業素質和工作效能。要依托各級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推動鄉鎮(街道)落實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和基層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支持和幫助。要加強村(社區)黨組織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領導,強化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把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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