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青年拔尖人才考核管理辦法
中新網銀川5月29日電(于晶)29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著力破解人才“重選輕育”問題,加快培育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的高層次后備人才隊伍,寧夏人社廳、寧夏人才辦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青年拔尖人才考核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對青年拔尖人才的考核實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期滿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創新能力、工作實效、學風品德和經費使用等方面,對培養單位的考核內容包括搭建平臺、項目支持、培養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青年拔尖人才的中期、期滿考核分值由自我評分、培養單位評分及主管部門評分三部分組成,考核當年不再進行年度考核。
培養對象的考核結果將分為優秀、待改進、不合格三個等次,將作為享受后續培養政策待遇、參加自治區其他人才選拔計劃和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重要參考。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不超過相應層次考核人數的30%。考核為優秀等次的,追加后續專項培養經費,考核為待改進等次的,按50%支付人才經費;考核不合格的,追回剩余培養經費并取消有關政策待遇。
青年拔尖人才在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的,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計劃人選資格的,以及培養期內受嚴重警告及以上黨紀或記過及以上政務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未經組織同意出國逾期不歸或擅自脫離培養單位的,在培養期內擅自終止其所承擔工作的,工作調動或辭職離開寧夏的,立即停止培養,并按規定取消政策待遇,追回結余資金,取消人才稱號。建立考核通報負面清單,對不認真履行培養、考核、管理職責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培養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減少相關人才項目、人才資金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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