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2月1日起部分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無需辦理監控化學品進出口審批手續
央視網消息:據工信部網站消息,三部門發布關于優化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為提升監控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效能,現決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優化部分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的監管措施。
根據通知,三乙醇胺含量較低的非醫用消毒劑、合成洗滌粉、化妝品、墨水等消費類商品,防擴散風險可控,不屬于《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三乙醇胺(海關商品編號2922150000)和三乙醇胺混合物(海關商品編號3824999950)項下的管控物項,無需辦理監控化學品進出口審批手續,無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