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社長馮愛民被開除黨籍
央廣網北京11月10日消息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原山西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社長馮愛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愛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金周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馮愛民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馮愛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馮愛民簡歷
馮愛民,男,漢族,1959年12月生,山西婁煩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
曾任山西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社長,兼山西日報傳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20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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