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打造創新高地 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原標題:打造創新高地,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打造創新高地,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7月21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若干措施》為引領,河北將緊抓機遇,大力實施“制造強省”戰略,以需求為牽引,以創新為動力,以質量為核心,加快創新驅動發展轉型,培育發展新動能,構筑產業競爭新優勢,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全國乃至全球創新高地,助推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支持研發創新,努力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
針對支持研發創新,《若干措施》提出五方面舉措,不斷加強基礎研究支撐和創新平臺建設,完善創新成果轉化機制,提升企業技術創新動力,努力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把關鍵核心技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強化技術研發創新。“十四五”期間,推行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制度,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科技型企業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支持將相關橫向課題列入政府科技計劃,納入主要研究者和直接參加研究者的績效工資、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管理,做好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及評價。
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晉級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的科技創新平臺給予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性補助。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建設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級創新平臺,擇優分別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新增儀器設備投資30%,最高2000萬元、300萬元的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0萬元的省級資金獎勵。支持建設千升以上規模的生物藥品中試服務、高端制劑中試、醫療器械工程化及藥品進出口服務等符合國際標準的專業化服務平臺,經認定后擇優給予支持。
支持新藥及醫療器械研發。對列入省級科技計劃的生物醫藥重點研發計劃及成果轉化項目,給予省級科技專項經費支持。對進入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創新藥(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不同劑型合并計算),分別給予300萬元、500萬元資金獎勵;對進入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改良型新藥、中藥創新藥給予200萬元資金獎勵。本事項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每年最高累計獎勵額度2000萬元。
支持新獸藥研發。對列入省級重點研發計劃的獸藥制藥工藝和新劑型創制研究的,給予資金支持。對一、二、三類新獸藥進入臨床試驗研究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支持;對獲得一、二、三類《新獸藥注冊證書》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中國獸藥典》中藥材資源目錄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支持承接臨床試驗。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參與藥物、器械臨床試驗,對僅用于臨床試驗的病床不計入醫療機構總病床,不規定病床效益、周轉率、使用率等考評指標。
壯大經營主體,促進產業化發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各市和雄安新區參照國內城市最優招商引資政策制定扶持措施,對生物醫藥類招商引資項目給予獎勵。對于引進國內先進、投資規模較大、高端人才領銜的重大項目,可“一事一議”予以支持。支持生物醫藥重點細分領域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試點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項目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創新藥、仿制藥產業化。對獲得藥品注冊證書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以及其他新獲得藥品注冊證書的仿制藥,且在省內落地的產業化項目,擇優納入省高技術產業化項目計劃,分別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20%、15%,最高5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
在強化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從打造人才高地、保障生產要素、加強金融服務方面提出針對性舉措。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河北省創新創業的領軍人才及團隊,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科技計劃給予支持。將生物醫藥企業納入天然氣、煤炭、電力、熱力、運輸等大用戶要素保障范圍。產業園區完善供水、供電、供氣、熱力、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發揮現有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各地設立子基金,形成“母子基金”運營架構,重點投資扶持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醫藥企業和重點項目。
《若干措施》還從優化政務服務方面出臺針對性措施,加快政策先行先試,加快審評審批改革,優化行業監督管理。《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與河北其他同類政策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記者馬彥銘)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