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350億元項目后被打假 假央企起訴真央企自稱受害者?
招標甘肅350億元項目后被打假
假央企起訴真央企 自稱受害者?
8月29日晚,中廣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下稱“中廣通”)官方微信公眾號發表了《誰是中廣通造謠事件的幕后黑手?》一文稱,近期該公司遭受兩次造謠誹謗網絡暴力事件,否認假央企之說,系被“有心人”舉報。目前,中廣通已起訴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家電投”)和兩家相關媒體,認為其給企業名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和巨大的經濟損失。
8月4日,中廣通起訴國家電投名譽權糾紛一案被立案受理。中廣通的理由是,如果國電投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被國家電投認定為三級“假央企”,卻還可以光明正大發展下面的四級公司,那就是國家電投監管不力造成的,中廣通也是受害者。
8月31日上午,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咨詢了國家電投內部人士,對方稱,此前發布的打假聲明是為了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其他一切后續事項如有進展,會通過國家電投官網向大眾發布。
一則招標公告引出的央企打假:
通過偽造相關材料等注冊為央企子公司
事情起源于一則招標公告。6月21日,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的招標公告稱,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發布了4GW光伏離網制氫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招標金額達到350億元。天眼查顯示,上述公司6月12日剛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為5000萬元。招標公告顯示,其招標的350億元資金已自籌完成。
根據該公司此前的工商登記信息,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為國家電投的6級子公司,持股層級分別為國家電投——中國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國電投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國元偉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廣通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中廣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均為100%持股。
公開信息顯示,國家電投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重組成立,系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國有重要骨干企業。
招標公告發布8天后,6月29日,國家電投法商部就發布了一則打假聲明,打假了上述位于持股層級第三級的國電投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投《關于不法企業假冒國家電投集團所屬子公司有關情況的嚴正聲明》稱,近期,集團發現不法分子通過偽造相關材料等方式,將國電投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內的幾家公司注冊為集團下屬公司的子公司?!敖浐藢?,上述公司及其設立的系列子公司與我集團無任何隸屬或股權關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資、合作、業務等關系,其一切行為與我集團無關?!?/p>
聲明還強調,“另外,近期網絡發布的某4GW光伏離網制氫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其招標人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我集團下屬公司,其發生的招投標等一切行為和發布的項目均與我集團無關。請社會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風險。”
據南方周末8月21日報道,7月20日,有記者前往中廣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采訪時,亮明身份出示新聞記者證后,遭到包括該公司負責人在內的多人野蠻對待,記者手機被搶奪,一度被困,數次被威脅“打死”“殺掉”。南方周末隨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8月7日,事發18天后,該公司以“在新的辦公場地清理辦公物品時發現一部手機”為由將記者手機交至警方。
此后,在媒體和央企的曝光和打假下,甘肅酒泉肅州區政府解除了與中廣通名下企業的合作,350億元的4GW光伏離網制氫項目也被擱置。記者也注意到,截至8月31日,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也有所變化,公司持股人不再是國家電投,持股層級變為重慶力天江山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力天江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均為100%持股。云南力天即為上述的中廣通科技(云南)公司,其也在國家電投發布打假聲明后改名。
肅州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目前查詢到的中廣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性質是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并非國有控股或獨資,“不是央企。”
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中廣通方面,截至發稿時未獲回復。
中廣通:是受害者,被“有心人”舉報
國家電投:打假是為了維護單位合法權益
對此,涉事的中廣通則持有不同的觀點。中廣通在8月29日晚間發布的聲明中稱,甘肅酒泉肅州項目因申報裝機容量較大,招投標掛網時引起同行關注,立即被“有心人”舉報項目手續不完善掛網。而國家電投發布《關于不法企業假冒國家電投集團所屬子公司有關情況的嚴正聲明》,“導致我司被全網發布為假央企,給企業的名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和巨大的經濟損失?!?/p>
此外,中廣通認為公司的模式是以管理費維持央企混改的公司性質,并以中廣通公司“工商注冊手續齊全,正規注冊,按照程序申報審批,經營合法合規”為由,否認“假央企”之說。
中廣通指出,“央企混改三級、四級、五級、六級是合法的既定發展模式。民營企業有實力卻無緣參與大項目,故采用繳納管理費,以央企混改公司的性質謀求發展。如果對這種與央企二級以管理費維系股權穿透存在的三、四、五、六級混改央企的合法性進行質疑,那國家應該停止這種企業發展模式。像這樣的企業,全國有幾萬家以上,都是為了更好地去落地項目,發展經濟。”
7月5日,中廣通發文稱起訴國家電投,案由為名譽權糾紛,并于8月4日被立案受理。中廣通的理由是,如果國電投城市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被國家電投認定為三級“假央企”,卻還可以光明正大發展下面的四級公司,那就是國家電投監管不力造成的,中廣通也是受害者。
8月31日上午,記者咨詢了國家電投內部人士,對方稱,此前發布的打假聲明是為了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其他一切后續事項如有進展,會通過國家電投官網向大眾發布。
國家電投表示,因擔心造成不良社會后果,所以才發布聲明。聲明中,集團已正告假冒公司及其各級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立即停止侵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集團已向有關部門報案、舉報,并對任何假冒集團關聯單位、損害集團名譽的行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業內人士:
混淆央企混改和假冒掛靠央企的概念
有業內人士指出,中廣通此舉是混淆了央企混改和假冒掛靠央企的概念。
據成都商報-紅星新聞此前調查報道,假央企國企掛靠已經成為一門生意。掛靠中介常以國務院2015年8月24日印發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為話術,以“國企混改”宣傳假國企掛靠業務。在他們的宣傳中,此項業務是為了深入貫徹國務院“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形式入股非國有企業”,央企、國企下屬國有獨資公司擬征集部分優秀民營企業投資參股,試圖為掛靠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
但二者對比就可以發現,央企混改是央企與民營共同成立合資公司,股權有交集。而假冒央企沒有雙方共同出資,反而是在央企未同意、甚至是未知的情況下,采用名稱相仿的方式混淆或者偽造公章等非法方式掛靠。據中介介紹,掛靠流程首先要確定好主體公司及匹配資源,簽訂代持協議,交付首款,再由中介協助操作工商變更。工商執照辦成后交付尾款,掛靠費一年一續,價格在20萬元至幾百萬元不等。
掛靠收費則主要依據掛靠主體和掛靠層級。上述中介介紹,掛靠主體分國資委、地方國資委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最便宜,層級也比較低,可供選擇的有國家電網、中國建筑、中國機械、中海油、中電建等老牌企業。此外,掛靠層級不同,價格也不一樣,“二掛三(掛靠國企、央企二級公司,成為其三級公司)查得最嚴,最難掛,價格也最貴”。
近年來,國務院國資委共發布了3批假冒中央企業,共計548家。被打假后,許多公司的工商信息中被貼上“假冒國企”的標簽,有的公司選擇注銷,有的仍然存續,也有些公司選擇披上新馬甲,重新尋覓新的掛靠公司。
為推動解決假國企問題,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和各央企近年來也采取了諸多措施。2022年11月17日,國資委上線了“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產權信息查詢平臺”,社會公眾可登錄查詢平臺,輸入企業名稱或統一社會信用編碼查詢該企業是否為中央企業所屬企業,如為中央企業所屬企業,則可查看該企業所歸屬中央企業及其關系、產權級次、注冊地、注冊資本、持股比例最大的中央企業股東及持股比例等基本信息。
國資委多次打假“假國企”
為何只打假不查封?
“既然母公司發現被冒用身份注冊子公司這種行為,完全可以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函告各地方登記機關的方式,限制使用其身份繼續開辦子公司登記;同時,已登記的假冒子公司經舉報調查核實,可由登記機予以撤銷登記,那為什么這些假冒國企既然被發現是假冒,至今仍然允許一直存續經營呢?”一位負責工商登記的人士就向記者發來如是疑惑。
記者發現,要撤銷一家假國企,實際上絕非易事。
記者在珠海市政府官網搜索到一個案例:2021年7月27日,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向當地斗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珠海京南工程處(以下簡稱假冒企業)冒用其公司的名義注冊該公司。當年8月4日,市場監督管理局前往假冒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不在登記住所經營,通過電話號碼也無法取得聯系。而后由舉報人提交了司法鑒定所對比公司印章與假冒企業工商注冊資料印章的對比鑒定意見,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并進行撤銷公示、撤銷聽證告知等,直到2022年1月28日,才最終公布“予以撤銷”的決定。
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僅是打假一家假國企,前后便歷時半年時間,可見打假之難。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吳剛梁表示,現在國資委和央企的打假成本很高,而且依靠公告打假,打擊力度也較輕,“民營企業注冊成假國企,可能涉及經濟詐騙或者合同欺詐,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但更為重要的是對造假中介機構的打擊,要開展專項行動。”
另一方面,在工商登記時,注冊機關對有明顯存疑的材料,也可實行實質審查,但這樣的情形并不多見,同時也對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員鑒別能力有較高要求。現實的情況往往是,一系列的假國企設立后,才遭遇真國企打假,而若非真國企向工商登記機關提出舉報,被打假的假國企也常常逍遙法外。
因此,德和衡(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周冬冬律師也建議,國家在企業注冊制度的大背景下,對特定企業應當嚴把關,做一定的實質審查。對注冊過程中一些必要的包括股東設立子公司的決議、公司注冊地址的租賃合同或者產權證明進行實質審查。
“否則,長此以往,不僅被這些害群之馬敗壞真正的國有企業聲譽,同時也必定在將來影響與該注冊企業相關的債權人的權利實現,增大其維權成本,最后降低了政府及司法在社會層面的公信力。”周冬冬說道。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