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超過50%,查處!淄博將對“五一”前后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幅控制措施
央視網消息:4月22日,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階段性對賓館酒店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圍內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至3月31日賓館酒店各類型客房平均實際成交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實際交易結算金額),上浮超過5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予以查處。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縣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高新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文昌湖區經濟發展局、市場監管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五一假期旅游市場價格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魯價調發〔2005〕65號)等文件規定,經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淄博市賓館酒店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批復》(魯發改價格〔2023〕294號)同意,我市在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區域范圍。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圍內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措施。
二、有關價格政策。按3月1日-3月31日賓館酒店各類型客房平均實際成交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實際交易結算金額),上浮超過5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予以查處。
三、2023年3月以來,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已發布相關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書的,視為已對各相關經營者按有關規定要求履行告誡程序。經營者相關哄抬價格行為,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四、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執行。“五一”假期后,經監測市場價格平穩運行后,該價格監管措施即行取消。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告。
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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